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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篩陽也能上班?「請假還有半薪拿」勞工相關權益一次看

    新冠病毒(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者日前放寬規定,自主健康管理由「0+n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衛福部疾管署進一步宣布,有相關症狀或尚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同步取消探病出具當日快篩陰性證明,並調整檢驗陽性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返回工作建議。 自主健康管理至篩檢陰性或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達5天(無需採檢),建議適用對象包含未符合COVID-19病例定義(併發症)之SARS-CoV-2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以及距離發病日未滿5天但已完成治療之確診(併發症)者。 根據勞動部官方公告,快篩陽性勞工如有症狀在家休息而無法出勤,可持「快篩陽性證明的照片」,向雇主請未住院之「普通傷病假」(俗稱病假),病假日數1年內未超過30日的部分,雇主應發給半薪,比照一般病假的請假規範。 雇主不得拒絕確診勞工正常出勤上班,雇主若不希望確診勞工上班,必須照常給薪,不能算無薪假,不可以拒絕勞工上班又不照給薪資,同時不得要求確診勞工提供快篩陰性才能工作,也不需提供快篩陰性證明。 此外,雇主不能強迫確診勞工改請特休假、事假或病假,特休日期應由勞工自行排定,但勞資雙方可協調,讓勞工採取居家辦公、遠端上班,或是請假規定從寬。

  • 0+n免隔離上路,輕症勞保沒得領!中重者還能拿「這筆」

    自3月20日起,新冠肺炎輕症確診者免隔離、免通報,改採「0+n」自主健康管理,也就是指自快篩陽性首日起,無須進行居家隔離(0天),僅需配合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陰性或距發病/採檢陽性滿10天為止(n≦10)。 確診勞保傷病給付還能領嗎?勞保局規定,確診勞工不論是居家照護、前往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即便沒有住院的事實,只要確診以致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自無法工作的第四日起,可在五年請求權時效內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確診輕症免隔離、免通報自3月20日開始實施,也就是從現行的「5+n」改為「0+n」,只需要自主健康管理即可,所以不符合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的資格;中重者確診者如有收治醫院診療的事實,則可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3月19日(含)前通報確診者,若想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記得務必在五年請求權時效內申請。 而申請勞保傷病給付須同時符合不能工作、未取得原有薪資和治療中等三大要件;被保險人傷病期間若因請特休、排休、彈性假、輪休假、加班補休等假別,而取得原有薪水,則為例外。

  • 注意!3/20防疫大鬆綁 確診變「0+N」 2筆錢都飛了

    疫情降溫,閣揆陳建仁昨(9)日拍板鬆綁防疫措施,指揮中心亦公布20日起輕症確診者免隔離通報,隨「5+N」改為「0+N」,不再開立隔離通知書後,除防疫保單無法再申請理賠,除非重症住院,否則也無法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目前官方仍定義新冠肺炎為第5類法定傳染病,仍維持公費口服抗病毒藥及清冠一號供應,但預計5月降為第4類。對防疫險不再理賠,保險局官員表示,產險公會理賠小組已在研究釐清「沒通報是否就不算法傳」,這部分「有解釋空間」,但產險業者直言,部分保單要求被保險人申請理賠時,需要提供隔離通知和診斷書,未來沒有隔離單,恐無法理賠。 此外,保險局強調,輕症確診是否還符合法定傳染病,尚待與指揮中心作確認,一旦確定定義,就回歸各公司防疫險保單契約規定。 除防疫保單將停止理賠,勞保傷病給付也同步喊卡,勞動部官員表示,修正成0+N後,如果沒有住院、診療且未取得原有薪資等情況,就不能領取傷病給付,但重症患者入院治療還是可以領取,指揮中心正式修正指引後,會再發布相關函釋解釋。 依勞保條例規定,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第4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以現行最高投保級距4萬5800元、5+N試算,2天最高可領1527元。 勞保局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為止,確診請領勞保傷病給付件數達171萬1795件、金額47億4725萬元。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表示,雖20日起居家照護不符合勞保條例給付規定,但只要在適用日期前確診,仍可在居家照護結束後5年內領取給付,權益不受影響。 至於休假權益,勞動部也補充,20日後確診可持快篩等證明向雇主請半薪的普通傷病假,但不得再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確診當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違反可依勞基法處2~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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