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第7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已對繼承者或者換屋者鬆綁,但公股銀行表示,都更、危老的貸款也應該排除,可搭配設配套措施,如不可以出租或者炒房等。
一般民眾參與都更完成後,因為新舊房子中間會有價差,如舊房子價值1000萬元、新房子可能高達2、3000萬,因此參與都更的分戶,就會要向銀行申請貸款。公股銀行主管表示,原屋主或者原地主參與都更的貸款,確實是應該爭取排除被信用管制;但是如果是購買都更宅新建案,仍要受央行的信用管制限制。
公股銀認為可以排除的原因主要有三,首先,都更危老貸款原本就被排除於《銀行法》72之2,房貸不可超過存款和金融債合計的3成之外,也就是不會被計入分子計算,政策應採一致性;其次,都更、改善危老是政府積極推動的政策,就居住的安全和市容而言,應該鼓勵民眾參與都更,若到貸款限制,恐怕會使台灣的都更進度更危緩慢;都更的執行時間甚至長達10年,原屋主當初要參與都更時,可能會沒想到要分戶貸款時受到信用管制限制,若是經濟較為弱勢者,恐怕是一筆不小的壓力。
開放同時,公股銀也支持要有配套措施,就是要限制自住、不能出租等,避免投資客藉由都更、危老改建名義炒作。可執行的方式就是在銀行貸款時,以「切結書」的方式規範;此外,公股銀主管表示,如果名下就只有原老舊住宅,且是自住的話,在改建完分戶貸款時,可以視為「首購」有較好貸款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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