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球淨零碳排趨勢,環境部發布「碳費收費辦法」及「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並公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完成碳費制度三項配套子法,同步公布碳費徵收費率草案,代表台灣將邁入碳定價時代。對此,台中市政府經發局長張峰源表示,市府將扮演企業轉型的最佳夥伴,提供輔導措施,協助企業在減碳經濟中取得先機。

張峰源指出,依據「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111年盤查結果,114年台中市首波徵收碳費對象為年排放溫室氣體達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企業,推估收費對象有28家公司(38廠),每家所需繳納碳費約250萬元起;至於排碳大戶台電,連同台中火力發電廠等全國所有電廠需繳納碳費合計15億元。

其碳費價格相較國際費率偏高,將衝擊企業財務,加上基本工資、電費等成本同步調升,造成企業營運成本將上升。

張峰源說明,台中市為重要製造業基地,許多企業面臨碳費帶來的挑戰。考量碳費開徵將造成中小企業內部碳盤查,以及第三方驗證相關的資源需求將會越來越迫切,市府已積極推動「企業ESG輔導團輔導計畫」、「台中市陽光A+競賽」、「企業先進智造學院」、「特定工廠產業淨零排放盤點計畫」等計畫及活動,並將於「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發布後,配合相關規範持續協助企業淨零轉型,及積極鼓勵用電大戶建置再生能源等方式,降低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減少碳費負擔。

此外,市府將透過爭取中央碳費收入專款經費、介接經濟部輔導資源、辦理專家輔導及系列產業交流會等,深入瞭解業界需求,從而研擬淨零碳排產業規劃策略,將環境永續理念從企業產品擴展至整個供應鏈,成為推動企業永續經營發展的助力。

經發局表示,市府將持續關注企業的需求,並與中央政府及產業公協會密切合作,共同打造一個低碳、永續的台中市,相信透過政府與企業的共同努力,台中市一定能成功輔導企業轉型,並在全球綠色經濟中佔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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