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任職台達電期間,因財務困難,9度潛入前東家廣達電腦,竊取CPU晶片83片、記憶體晶片833片,價值約923萬元。桃園地方法院依8次普通竊盜,1次加重竊盜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訴。
另林男也在台達電任職時,竊取9980顆IC半導體晶片變賣,桃園地院上個月依竊盜罪判處徒刑1年5月,緩刑3年,並須賠償140萬元。
檢方調查,林男前年底從廣達電腦公司離職,因財務困難,2023年2月時,以齊姓、鍾姓前同事的工作號碼,向警衛謊稱是現職員工,借用臨時識別證,並偽造同事署名。此外林闖入後,因治具室門鎖老舊故障,可輕鬆打開,他在2月到6月間共8次潛入廣達行竊,並把晶片藏在胯下、鞋套等躲避警衛的金屬探測棒掃描,再透過管道轉賣。
廣達更換新門鎖後,林男又破壞門鎖進入,並以同樣手法偷走晶片,廣達發現門鎖被破壞,調閱監視器驚覺前員工闖入,清點後發現損失近千萬元。
法院審理,林男坦承偽造廣達公司現任員工的署名及同意書,進入廠房竊取晶片、記憶體,但否認破壞治具室大門喇叭鎖及鐵櫃,經他人指證,因此認定有此犯行。
法院審酌林男犯行危害社會治安與經濟秩序,應予非難,考量部分坦承,且未與廣達和解、賠償,僅發還CPU晶片1片、記憶體晶片85片,及廣達請求從重量刑,依8次普通竊盜,1次加重竊盜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訴。
發表意見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留言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權益及相關違法或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之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否則您除應自負文責外,並同意本公司逕行移除或修訂您的留言內容或限制您的留言權利或封鎖您的帳號,絕無異議。前述禁止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