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中央銀行於113年9月20日宣布調整「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針對繼承房屋及實質換屋需求的民眾提供貸款優惠措施,協助改善財務規劃,兼顧信用管制與民眾購屋需求。
許多民眾反映,由於房屋繼承或有實質換屋需求,「本規定」的限制影響了他們的財務規劃。為解決這一問題,中央銀行自9月20日起實施以下協處措施,申辦貸款案件者可適用:
一、繼承房屋貸款優惠:繼承取得的房屋及相關房貸將不納入「本規定」之房屋數及房貸戶數。繼承房屋的自然人,若申辦新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可排除適用「本規定」的限制。
二、換屋需求者貸款優惠:針對已有房屋且有實質換屋需求的自然人,若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將於新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出售名下原有房屋,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則其新申辦的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可排除「本規定」。若借款人違反上述切結事項,金融機構將取消寬限期並收回貸款本金或差額,並追收罰息與違約金。
三、已簽購屋合約者貸款優惠:已簽訂購屋合約(包括成屋及預售屋)並即將申辦貸款者,若符合上述情形,亦可排除「本規定」的限制。此外,申辦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且非高價住宅者,亦不受「本規定」的限制。
中央銀行此次調整,目的是在保持信用管制的同時,針對繼承與換屋需求提供更靈活的貸款條件,幫助民眾更好地規劃財務與購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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