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張漢綺台北報導】奇偶(3356)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訂為11月8日,11月11日為奇偶科技新股掛牌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終止上市日期。

奇偶科技原資本額為8億9822萬1030元,此次減資股數988萬431股,減少資本為新台幣9880萬4310元,減資比率為11%,即原普通股1000股換發新股890股,減資後股數為7994萬167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資本額為新台幣7億9941萬6720元。

奇偶科技表示,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113年10月30日,並於10月31日至11月8日為舊股停止於集中市場買賣期間,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11月3日,因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於11月1日下午4:30截止。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訂為11月8日,11月11日為奇偶科技新股掛牌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終止上市日期。

減資退還股款現金發放日期訂於11月15日,依上述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冊各股東持有股份計算,減資每仟股減少110股,股東每仟股退還股款新台幣1100元,即每股可退還1.1元。

奇偶科技董事會亦決議113年盈餘除息基準日期,10月31日為除息交易日,當日買進無配息權利,除息基準日為11月8日,股利發放日為11月22日,每股配發新台幣2.9元現金股利。

由於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與除息基準日為同一日,11月8日當天將按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先行配發股利,再進行減資計算退還股款,不會使舊股票持有股東權益受到影響。現金股利及減資退款每股合計股東可領回新台幣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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