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山陀兒在今(1)日轉為強颱,暴風圈還在長大,今已有6縣市停班停課,預估明天登陸高雄,將在全台掀狂風暴雨,上班族擔心各縣市放颱風假標準不一,如果工作地點和住家不同該去上班嗎?勞動部提出12大QA釋疑,這時可不出勤,老板不能強迫請事假或其他假、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等,並建議老板應照顧勞工,不宜扣發工資;對颱風天出勤員工,雇主應「疼惜」,宜加給工資,提供交通津貼或其他協助。

勞動部針對颱風天出勤提出12大QA如下:

Q1:天災發生時(後),勞工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出勤?

A1: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停止辦公或工作所在地未通報停止辦公,但因天災阻塞交通致延遲或未能出勤時,勞工可不出勤。

Q2:公司如因營運需要,如何約定勞工出勤?

A2:天災發生時(後),公司因業務需要,需勞工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

Q3:勞工因天災無法出勤,或居家工作之勞工因災情無法提供勞務,雇主可否記為曠工?可否要求請事假或補班?

A3:天災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Q4:勞工因天災無法出勤,工資應如何發給?

A4:勞工因天災無法出勤,與勞動基準法有關「放假」之目的及概念不同,亦難歸責於雇主,然雇主本應照扶勞工,宜不扣發工資。

Q5:勞工於天災發生當日應雇主之要求出勤者,工資應如何發給?

A5:天災發生時(後),對於應雇主之要求而勉力出勤之勞工,雇主應本「疼惜」之心,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Q6:天災發生時(後),勞工遭遇災害該如何處理?

A6:依以下2種方式處理:

(1) 勞工如因遭遇職災造成失能、傷害或疾病,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予以職業災害補償。

(2) 勞工如非因職災造成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

Q7:天災發生時(後),勞工有家庭成員須照顧,該如何請假?

A7:

(1) 勞工其家庭成員於災害發生時(後)須其親自照顧時,得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

(2) 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

(3)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受僱者適用之事假規定辦理。

(4) 雇主不得因受僱者請家庭照顧假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Q8:勞工如已請畢家庭照顧假日數時,如何處理?

A8:勞工如前已請畢家庭照顧假,得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

Q9:勞工如有親屬因天災不幸罹難,如何請假?

A9:勞工若有親屬因災害不幸罹難,符合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者,得依該條各款所定喪假日數請假,喪假期間,工資照給。

Q10:天災過後,勞工未能返回工作崗位,該如何處理?

A10:勞工如因災後交通阻塞,無法返回工作,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工資宜不扣發。

Q11:天災過後,勞工有事(如整理家園)須處理,如何請假?

A11:勞工因有事故(如需重建、整理家園等)必須親自處理者,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亦可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

Q12:天災發生時(後),勞工依法令已無假可請,惟勞工仍有請假需求時,該如何處理?

A12:勞工得與雇主協商留職停薪;雇主不得逕以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為由,逕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規定予以解僱。

※免責聲明:文中所提之相關政策法規,請以政府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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