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林姓男網友周二(9/24)起床,發現網銀寄發手機通知,帳戶突然多出1筆12萬元,讓他嚇一跳,一開始還以為是詐騙,確認明細來源後才發現,原來是8月初替入住護理之家的母親,代為申請的長照補助完成撥款,讓他直呼「被錢錢叫醒的感覺真好」。

衛福部去(2023)年起加碼住宿長照機構補助,不僅取消排富規定,補助金額更由6萬元翻倍至12萬元,等於每個月直接補貼民眾1萬元,今(2024)年度第1階段的長照補助,已在7月1日開放申請,一般僅需1個月就能完成核付,採一次性撥款,提醒符合資格的民眾別錯過。

長照補助採一次定額發放,只要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以及兒少安置教養等7類住宿式服務機構,就能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有3項:1.長照需要評估第4級(含)以上;2.具身心障礙證明中度(含)以上;3.未經評估或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未達第4級之既有住民,係指2024年1月1日(不含)前已實際入住者。

關於補助金的計算方式,是按當年度累計住滿180天者(約當半年),予以年度一次性補助12萬元;若未住滿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的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即1萬元);既有住民未經評估或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未達第4級,且當年度累積入住180日以上,給予6萬元。

申請單位方面,民眾得向2024年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申請,且申請當下當年度應已住滿規定天數,除逾期不予受理,提醒僅限書面申請,無法線上受理。

至於該準備哪些文件?申請人在填妥申請書後,還要檢附5項文件各1式1份,包括:使用機構者身分證、申請人身分證(申請人若為機構簽約人時則需附)、入住機構契約書(僅需附上可確認入住機構、住民、簽約人、入住期間、簽約日期等資訊之部分)、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者需另附縣市政府通知付費函),以及申請人(或使用機構者)本人存摺影本。

提出申請後,受理機關原則上會在1個月內完成初審,若符合條件且審查結果為通過,就會盡速撥款,疑問可直接向各縣市社會處、社會局、衛生局等窗口洽詢,或參考「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官網」資訊,申請後若想查詢受理進度,也可直接透過健保卡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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