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今年7月上路,2025年5月開徵,據統計已有6縣市完成「房屋差別稅率」修法,包含新竹縣、連江縣、新竹市、台東縣、嘉義縣與彰化縣,其中新竹縣針對房東、共有繼承略為嚴苛,連江縣則最為寬鬆。

地方政府正力拚2025年2月以前完成《房屋稅自治條例》修法,據財政部最新統計,已經有6縣市完成了議會修法。而囤房稅2.0最大特色即是,非自住房屋住宅採行差別稅率,包含房東、建商以及多屋者。

首先是房東部分,財政部公布為4戶以內稅率1.5%、5到6戶2%、7戶以上4.8%,6縣市以新竹縣較財政部版本嚴苛,4戶以內就要課徵1.6%,連江縣則較寬鬆,5戶以上也只課徵2%。

建商部分,也就是起造人的餘屋,則按照年限來課徵,餘屋2年內各課2%、2.4%,縣市皆按照財政部規畫。第3年起依序加3.6%至4.8%。目前,只有連江縣較寬鬆,第3年2.8%、第4年以上最高4.2%。

而囤房稅2.0最重要部分,就是針對非自住戶、沒有出租戶,5縣市按照財政部4級距版,擁有1戶非自住就課徵2.6%、2到4戶3.2%、5到6戶3.8%、以及7戶以上最高4.8%;連江縣只有2個級距,為4戶以內2%。

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縣市多是按照財政部版本修法,未來即便因為全國單一自住只有1戶稅率降至1%,所造成的稅損也不用縣市承擔由中央補足。至於連江縣則評估因單一自住降稅影響不會太大,因此修法較為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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