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多時的京華城開發案,在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遭到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柯市府前都發局局長黃景茂被列為圖利被告且重金交保後,引發政壇熱議。
依本人見解,柯市府在京華城案的種種作為,是圖利斧鑿痕跡昭然若揭,恐難逃違法之指控:
第一,本案並非都市更新案件,也無任何法律規定都市計畫法得「準用」都市更新條例之容積獎勵規定,柯市府卻違法準用都市更新條例,給予威京集團20%的容積獎勵,使其獲利超過100億元。
第二,柯文哲指示彭振聲副市長擔任專案負責人,協助威京集團進行都市計畫變更,協助給予上開違法超額容積獎勵。
第三,彭振聲副市長擔任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席,對於反對給予威京集團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委員,壓抑渠等發言。
第四,柯市府撤換/不續聘反對給予威京集團容積優惠的都市計畫委員。
第五,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威京集團敗訴後,柯市府仍然依照威京集團已經被法院否定的主張,核定容積給威京集團。
第六,在都委會否決威京集團的都市計畫細部變更案後,柯市府都發局局長黃景茂違法指示成立專案小組,研議如何給予威京集團容積獎勵。
在柯市府上開詭異的操作後,威京集團儼然成為行政訴訟的勝訴方,不但基準容積得以從郝市府時代堅持的392%確定提升至560%,更得以違法「準用」都市更新的容積獎勵而增加20%的樓地板面積,使得威京集團獲得超過百億元之利益。須知,此一容積獎勵,除了威京集團之外,基本上沒有任何其他的獲益方。柯市府干冒大不諱,違反法令規定給予威京集團如此大之利益,有何正當性可言?
藍白合作,必須是奠基於廉能政治之上。今日,如果是藍營爆發弊案,民眾黨勢必口誅筆伐,柯主席也會冷嘲熱諷一番。如今,民眾黨貪腐的真面目終於展現在陽光下,國民黨反而瞻前顧後,豈不怪哉?實則,貪腐的民眾黨如果轉而與民進黨合作,下次選舉時,綠白組合自然會受到選民的唾棄,國民黨又有何懼?(作者為國民黨前考紀會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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