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葉時安台北報導】財政部國產署職掌國有財產管理,為有效管理並配合政策及依土地使用管制(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規畫用途,優先提供政府機關公用及提供公益性(如社會住宅、長期照顧等)使用,亦配合產業需要釋出國有不動產,其餘始以出租(含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參與都市更新、共同改良利用或房地包租代管等多元方式活化利用,避免資產閒置。國產署11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配合政策釋出國有財產,多元活化及提升管理效益,以出租、設定地上權、改良利用等方式活化利用國有土地,114年可創造43億元收益。
國產署表示,配合社會住宅及長期照顧政策之推動,截至113年8月,提供86.3公頃國有土地(撥用26.8公頃、捐贈31.3公頃、出租16.18公頃、出售12.02公頃)及182筆國有建物(撥用10筆、捐贈172筆),並保留131.48公頃國有土地、3筆國有建物供主管機關規劃與興辦社會住宅;另協助機關撥用31處國有土地(土地面積10.8公頃)、5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2.2公頃,房屋12棟)設置長照設施。將賡續配合政策需求,提供所需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國產署11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分為多元活化效益、強化管理機制兩方面。多元活化效益中,其一溫室氣體減量,113年度首度以改良利用方式與國立中興大學合作,推出宜蘭三星鄉及臺東池上鄉2處國有土地公開招標順利標脫,由得標廠商新植造林申請取得溫室氣體減量額度。將持續篩選適合國有土地,並依法建立標租供企業新植造林新制,滿足企業實質減碳及取得減量額度之需求。
包租代管,國產署持續辦理國有房地包租業務,114年將以百戶為目標,每季大約30戶,期擴大租賃住宅市場供給、滿足民眾租屋居住需求,並增加活化利用國有房地管道,透過公私部門協力合作,共同推動公共政策及落實國有資產永續發展之目標。
創造多元活化收益,以出租、設定地上權、改良利用等方式活化利用國有土地,114年可創造43億元收益。
而強化管理機制方面,配合政府機關公務或公共建設提供需用國有不動產,114年辦理撥用及會同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國有土地6900筆,促進國家整體建設發展;登革熱高風險場域內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巡管及環境清理維護;配合「向海致敬」計畫執行清潔維護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修復及管理維護計畫,本計畫奉行政院核定,期程自111年至116年,114年完成2處文化資產修復再利用計畫(調查研究),以提高外界活化利用意願,及辦理例行性文化資產巡管維護等。
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二期計畫,本計畫奉行政院核定,期程自109年至114年,114年處理4263公頃被占用土地及74棟(戶)被占用房屋,及收取使用補償金、租金、權利金共41億6725萬6千元。
發表意見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留言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權益及相關違法或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之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否則您除應自負文責外,並同意本公司逕行移除或修訂您的留言內容或限制您的留言權利或封鎖您的帳號,絕無異議。前述禁止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