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15日到台南七股區視察全國規模最大漁電共生案場時,強調發展綠能絕對要「農漁優先」,政府要讓機制透明,簡化流程,杜絕不法空間,全力協助發展綠能,查察不法「沒有情面!沒有上限!」而對於雲林喊要暫緩核發同意函給再生能源發電廠,周遭的台南、嘉義縣和彰化縣府則並不考慮跟進。
台南市經發局長林榮川說,2年前台南也曾建議總量管制,但中央認為此舉可能影響民眾權益而未採納。目前台南鼓勵光電業者朝漁電共生或工廠屋頂型光電等複合式經營,盡量不要影響原有作業。
嘉義縣政府也表示配合中央能源政策,但不會無目標地同意小面積農地做單點變更。不過嘉義縣大埔鄉茄苳村長張連進認同雲林縣作法指出,光電業者原擬在曾文水庫設光電板,因地方反對而轉進村莊,現已設1場約1公頃的光電場,還有10多場在申請,讓村民生活飽受光電干擾,因此贊成總量管制。
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說,彰化縣支持由中央訂定統一審查作業規範,目前縣府審核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函的作法,除考量國家電力政策,也要考量在地民意、環保、農業發展等面向,才能持續推展再生能源。
國民黨立委張嘉郡表示,綠能發展至今仍無法成為穩定的基載電力,讓地方政府與能源業者自生自滅,也絕非國家之福。她強調,今年以來跳電事故頻傳,經濟部與台電都推給發電機組出問題,始終不願面對與檢討能源政策,呼籲賴政府要順應民意,檢討並擬定可長可久的能源政策。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則說,雲林縣府發函意義不大,現有規定,綠能業者設廠要取得能源署的籌設許可、再由地方政府核發施工許可,如果真的存心要抵制,現在地方政府就可有權力不同意施工許可,當然對廠商投資會增加不確定。
綠委郭國文表示,他推動經濟部設置環境監測的事後指標,相關指標應納入申請必要條件的流程化,才能有前後一致的行政效應,如此能加強監管,同時能避免綠電汙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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