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時有股東會價購委託書傳聞,為加強委託書管理、遏阻不法行為,集保結算所對市場上關注案件,會不定期查核各委託書徵求場所,確保遵守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集保經理陳子碇強調,委託書徵求人以金錢或其他利益向股東購買委託書,屬嚴重違法行為,除價購取得的委託書不予計入該次股東會表決權外,金管會並將依證券交易法,對違法者處以新臺幣24萬元至480萬元的罰鍰。
投資人如有發現違法取得及使用委託書,可向集保檢舉,並可檢具違法過程之錄音、錄影或照片協助查證,經查證屬實者,最高給予檢舉獎金20萬元。
集保同時呼籲,投資人除了以委託書委託他人出席外,也可多加利用集保「股東e服務」,透過電子投票參與股東會表決,落實股東行動主義,股東會如有發放紀念品,股東亦可依照公司公告之期間、地點領取紀念品,股東權益不受影響。檢舉電話:(02)2547-3733、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發表意見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留言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權益及相關違法或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之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否則您除應自負文責外,並同意本公司逕行移除或修訂您的留言內容或限制您的留言權利或封鎖您的帳號,絕無異議。前述禁止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