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連自己加健保的權利都沒有嗎?配偶子女的健保費太高可否不依附,或是家族成員感情不睦、不想往來,難道健保就得無依無靠了嗎?達人分享,除非是單身且無配偶子女者,否則健保多半得依附在親屬身上,但也提出解套作法,只要填妥須投保公所聲明書,就能自行繳納,加上年滿65歲以上者長,包括6都在內的多數縣市都會給予補貼,可以再省一筆保費支出。

根據健保局規定,具備3種身分者必須以眷屬名義加保健保,包括1.無職業之配偶;2.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3.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像是未成年無職業、已成年但無謀生能力或尚在求學階段無收入者。

勞保達人張秘書在《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頻道表示,健保眷屬制度的法源基礎,以民國102年元旦為分界,之前投保區公所的退休人員,可繼續投保區公所,之後則不可直接投保,應優先依附配偶或成年子女,僅單身無配偶子女者,才能按照地區人口身分投保。

由於在辦理勞保退保後,健保也會連動,在3天內自動理轉出,若不想退休後,還得面對健保轉保傷腦筋,建議離職退保前,一定要先安排好健保的加保單位。

有配偶子女者,要先詢問對方每月健保費多寡,找保費較低的家屬依附,但若健保費非常高,張秘書建議可先詢問原投保單位,可否繼續加健保,另若是部分工時者,則可加保在打工單位,而若身為職業工會會員,也可以由工會協助加保。

然而,社會事百百種,人生有很多的不得不,張秘書以3個案例說明,並提供具體解方:

1.小明轉換職場,待業期間該怎麼保?由於已經成年未婚,沒有單位可加健保,可到公所加健保,或下載健保快易通的APP,辦理線上加保手續。

2.阿貴與妻子時常爭吵,反目成仇後,太太離家出走但未正式離婚,阿貴失業後想自行創業,擔心就醫權利受影響,無奈有配偶身分,無法在公所投保,建議可填寫「無法依附 須投保公所聲明書」。

3.小芬丈夫意外身亡,婆媳相依為命,但小姑因爭產問題與婆婆不相往來,丈夫身故後,婆婆健保自動轉出,加上婆媳屬姻親關係,無法以眷屬身分加保在小芬名下,由於健保現行法規無變通辦法,婆婆健保最終仍只能依附在女兒名下。

張秘書另表示,各縣市針對滿65歲長者大多會提供健保費補助,但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等6都都有排富門檻,基隆市則要求設籍滿3年,離島的澎湖、金門、馬祖則沒有排富門檻,有補助的縣市,政府會主動造冊,不必自己去申請。

她也呼籲,健保相關單位應可更體恤民情,修改法規,才能方便民眾按照家庭狀況來加保,而非一成不變,強制作法惹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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