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長彭啟明8月宣布台灣正式進入碳定價時代,第二屆「大南方高峰論壇」邀請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專題演講「我國碳定價與碳費徵收制定策略」,強調徵收碳費對整體經濟影響不大,更設計以減碳為前提的碳費優惠制度,並搭配碳交易,加速產業減量。

黃偉鳴表示,立法院2023年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其中「碳費」就是啟動「碳定價」最重要課題,「碳定價」即為二氧化碳制定價格,旨在利用經濟誘因,減少汙染物或溫室氣體排放,世界銀行今年報告顯示,全球共75個國家地區實施碳定價,台灣實施碳費也被列入其中。

黃偉鳴也指出,環境部今年8月已公告攸關碳費徵收的3項子法,最關鍵的碳費徵收費率正由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及機關代表組成的碳費費率審議會討論,非環境部單獨決策。

但他說明,碳費徵收方式是收費排放量乘以一般費率或優惠費率,並為避免特定產業承受過大衝擊,設計「高碳洩漏事業」適用0.2、0.4及0.6的「碳洩漏風險係數值」,而適用前提是企業須提出並達成自主減量計畫;換言之,環境部設計碳費優惠制度,建構在企業減碳的基礎。碳費徵收對象還可利用非碳費徵收對象取得的減量額度(俗稱碳權),扣抵碳費。

黃偉鳴強調,碳費搭配碳交易,可促成國內多元減量,其中徵收碳費目的不是增加政府財政收入,而是透過自主減量計畫促成減量,達成我國減量目標,協助產業綠色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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