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不再65歲強制退休,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 條修正案,明定勞雇雙方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以利高齡人力持續投入勞動市場;勞動部表示,勞工延後退休,雇主仍應投保勞保及提撥勞退,至於就業保險則受法令限制,無法再續保。

另據規定,65歲可以領不打折的勞保老年年金,因此大多數人認為,越晚退休領到的勞退金越多,不過65歲才申請退休,並不一定比60歲的時候提前申請退休領到更多;財經達人認為,老年給付提早5年請領,可以提早領百萬元,不見得領比較少或不划算。

舉例來說,張先生25歲時加入勞保,直到65歲才申請退休,他能領到的勞保老年給付最高月領28,396元,若是提早5年退休,在60歲就開始請領,月領退休金降到19,887元,少了8,509元,就從差額來看,65歲申請退休比較划算,但60歲也多領了5年,119萬元已提前入袋。

張先生60歲至65歲領了119萬,65歲要領回60歲就申請的金錢差額,至少要再花14年時間,勞保越晚領越多,只適用老年生活只靠勞保年金的退休者,這類人退休之後就完全沒有工作收入,必須盡可能提高月退金。

另一例子,陳小姐60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月領17,439元,活到85歲,她一共可領524萬7,900元;但若是延後到65歲才領,月領21,754元,她活到85歲可領取522萬960元,延後領還沒有比較多。

此外,若在60歲提前申請勞保退休金,還是可以繼續工作,雖然無法加保勞保、累積勞保的保險年資,但還能繼續累積另一桶金「勞退新制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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