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開徵,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溫管基金)每年將有上百億的收入,地方政府摩拳擦掌搶分配。排碳量約為全國2成的高雄市,呼籲中央應依地區繳納碳費之比例,支持高雄市減碳預算經費;台中要求碳稅收入應比照財劃法的比例分配撥給地方使用;新北市則提出,除依實際使用燃料及電力之製造業者的排放量外,也應將地方轄內使用化石燃料生產電力的電廠溫室氣體排放量,納入核算溫管基金分配比例。

台中市府指出,台中市有台中火力發電廠等重要設施,屬碳費收取來源大宗,若依照合理規範,應將部分相關費用使用在碳費來源大宗設施周邊的減碳措施,,藉以弭平大量排碳帶來的空汙等問題;至於碳費分配也應依照各縣市排碳機構的重點設施做比例分配,以符合公平原則。

年排碳量2.5萬噸以上之排放源,全國500多家次中,高雄占103家。高市府環保局認為,中央應依地區繳納碳費比例,支持減碳預算經費,協助在地產業面對淨零挑戰。

新北市環保局指出,新北市以中小製造業為主,達到年排放2.5萬公噸二氧化碳的家數少,但轄內有使用燃煤發電的林口發電廠,建議溫管基金分配應考量地方特性,將電廠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也納入才合理。

雲林縣府計畫處長李明岳表示,台塑六輕廠位於麥寮鄉,溫室氣體排放源在雲林,若中央收取大量溫室氣體基金用在改善其他地方,排放源縣市卻無法改善,也不太公平,雲縣府盼比照空汙基金6:4分配。

彰化縣環保局指出,因應氣候變遷,環保署改制升格為環境部後,地方政府並未同步擴增編制及員額,建議首先應以碳費補助地方成立氣候變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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