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繳10年,登記在兒子名下的房子就這樣被外人拿走了,該如何是好?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一對老夫婦10年錢買房,不僅頭期款沒讓兒子出,連房貸也是老夫婦用養老金付,沒想到兒子後來和女友私訂婚約,還將房子贈給女友,最後婚沒結成,兩人分手,老夫婦嘆10多年來辛苦繳房貸的房子,就這樣變成外人的。
蘇家宏說,老夫婦愛子心切,當時是想讓兒子的人生過得美好順遂,將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讓兒子當包租公,每月不但有錢拿,就連房貸也不讓兒子揹,甚至不惜投入自己的養老金。
沒想到10年過去後,兒子和女友私訂婚約,將房子贈與給女友,最後婚沒結成,兩人最終分手,這可怎麼辦?碰到這種事情,老夫婦只能哀聲嘆氣。
幸好律師有方法,蘇家宏說,幸好兒子沒有跟女友結婚,兒子因為跟女友私定婚約,約定未來結婚,所以送女友房子,兒子可以向女友請求返還贈與物(房子),如果女友不還就提告。
反之,如果兒子已經跟女友結婚,婚後才離婚,就沒有辦法請求返還。
若時光倒流,相較於直接登記在兒子名下,老夫婦要怎麼樣能更有保障的處理這棟房子,又能夠給兒子美好人生的初心呢?蘇家宏提供2方法:
1. 以太太名義買房並登記在太太名下,撰寫遺囑,在人生畢業後讓兒子繼承。
2. 買房時登記在兒子名下,但房子買進來後,自益信託給媽媽,寫好信託合約並設定信託監察人,房子在信託期間就無法移轉給別人了!
蘇家宏說,父母為兒女著想出自天性,但孩子未必會完全照著我們的意思做,結果原本要給兒女保障的財產,反而送給別人,父母如果懂得運用法律,就更能保障你的愛 。
本文獲得「律師蘇家宏」授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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