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弊案聲押,北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今(5)日召開二次羈押庭,下午5點多宣佈裁定羈押禁見。
高院昨(4)日裁定指出,依同案被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供述,以及證人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祕書邵琇珮證述,佐以朱亞虎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之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被告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認定柯文哲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因此檢察官抗告有理由,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處分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台北地院昨晚7點收到高院發回的卷,因此由昨日輪值強制處分庭的法官呂政燁承審。呂政燁過往頗有爭議,2013年被監察院彈劾,2019年被已故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曾在法庭上脫口「我是綠色法官」,但當年北院澄清經調閱錄音並無此發言,北院昨晚聯繫當事人及律師後,定今日上午9點半開庭。
今天上午9點半先處理程序問題,包括檢方抗告後較原審為多的卷證資料如何呈現,法官上午裁示,為保障被告訴訟防禦權,檢察官不得於發回更裁程序提出新事證,以免造成突襲,縱仍提出亦不予審酌;法官並且定下午2點開始正式羈押庭訊問。
上午10點程序結束後,柯文哲律師團即著手閱卷,柯文哲則因為無保請回裁定已被撤銷,所以回復為檢察官逮捕的狀態,於候審室等候開庭,法警被告知,除非柯文哲反抗,得不使用戒具;至於柯文哲的午餐,據悉北院是叫便當給他,提供便當是北院候審室的慣例,先前外傳的甜麵包、鋁箔包,可能是偵訊中檢方所提供的食物。
下午1點50分許,柯文哲被法警帶著走戒護通道從候審室來到法庭,許多媒體爭睹柯文哲是否又被上銬,但院方以紅龍柱將媒體隔在遠處,並且以法警身體及門板等物遮擋觀察戒護通道的視野,因此無法看到柯文哲帶上法庭時是否有上銬。柯文哲到法庭時,律師團已先在內等候,隨後近2點許3位檢察官也步入法庭,領銜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露出笑容,二次羈押庭進行至下午4點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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