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編列10億元經費,將普發縣民每人3000元振興券,刺激地震過後蕭條的內需經濟,不過,縣府原規畫在9月底、10月初發放,因作業繁瑣拉長準備時間,經縣長徐榛蔚與13鄉鎮市長協調,確定10月中旬安排在各地投票所發放。

花蓮今年在強震、強颱接連衝擊下,整體經濟蕭條不已,縣府參考中央、金門縣政府過去發放振興券經驗,以全縣32萬人估計,每人預計發放3000元振興券,編列10億元經費,經7月底向議會提報追加預算、8月初審議通過,隨即展開發放作業。

振興券發放時間原本預定在9月底或10月初,縣府考量振興券屬有價證券,除印製過程必須特別謹慎、小心,後續發放作業也需要架設系統及調配人力,作業時間因此拉長,徐榛蔚為此與13鄉鎮市首長開會協調相關事宜。

徐榛蔚表示,花蓮產業在強震、餘震與颱風過後遭受極大衝擊,對外道路一再中斷,影響遊客出遊意願,縣府提出振興券方案,經初步討論,預計會在10月中旬發放,希望藉此在短期內促進更多消費,不過因發放作業相當龐大,將安排在各地投票所認定民眾身分後發放。

縣府指出,振興券準備工作正如火如荼展開,為使繁複的發放作業順利、安全又有效率,目前積極做各項細節工作,待準備就緒後將宣布確切發放時間與使用規則。

據了解,許多花蓮店家樂見縣府發放振興券,已陸續規畫加碼優惠方案,希望讓振興券的效果放大又加倍,讓民眾用得開心也刺激經濟活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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