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無保釋放,證明第一,檢方沒有查獲柯文哲與沈慶京之間有任何金流;第二,沒有柯文哲干涉京華城案容積率決策過程的證據。訴訟有贏有輸,但對北檢,乃至於整個檢察體系來說更關鍵的是,如果繼續漠視鏡週刊屢屢得知偵查中內幕的現狀,要人民如何相信檢察體系的公正性?

從民進黨執政之後,《鏡週刊》就幾乎成為地檢署的地下發言人,獲取重大案件偵查中的內幕資料,而檢方也總是雙手一攤,說跟自己無關。但鏡週刊畢竟不會通靈,如果不是檢方洩漏,那鏡週刊又是從何得知?

可能的管道有很多,但如果都是洩漏給同一家媒體,那麼地檢署因為「檢察一體」向上級報告,再因為中央層級的政務機要洩漏出去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筆者9月1日和毛嘉慶到北檢,告發北檢違反偵查不公開,「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乍看之下「到北檢告發北檢」有些矛盾,但重點不是北檢有沒有查出誰洩密,而是「有沒有查」的動作。

如果北檢自清,審查所有接觸過相關資料的同仁通訊紀錄,又或者是約談鏡週刊的報導記者,詢問消息來源,最後還是找不出嫌犯,那是一回事;但如果北檢連查都不查,直接斷定「與我無關」,這樣完全沒有展現內部審查的態度,試問要人民如何能夠相信檢察機關?(作者為自由撰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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