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監察院針對111年及112年進口雞蛋執行過程瑕疵提出糾正。農業部表示,後續將依據監察院所列疏失,檢討並釐訂改正措施。
農業部指出,監察院所提之各項行政瑕疵,農業部將積極改正。在督導方面,未來會持續督導並責成中央畜產會檢討改進內部採購作業之規範與流程;同時加強中央畜產會辦理採購相關人員之法紀訓練,以兼顧作業可行、流程改進及人員訓練之效。在市場資訊掌握方面,未來農業部仍會繼續精進蛋雞產業調查方法,以即早掌握產銷資訊。此外,農業部先前已將行政調查報告移請檢調單位調查,對於監察院所提移請檢調單位調查之案件,也會積極配合檢調單位的司法調查,以期盡早釐清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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