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媒體引用部分人士稱離岸風電費率納入產業,經濟部能源署24日聲明表示,再生能源躉購費率由專家學者審定,且具有公信力資料及數據。能源署強調,躉購再轉入競價制度為國外離岸風電成熟國家做法,莫再以從未實際買到的一度2.5元,去錯誤計算9000億元價差等相關資訊誤導。
能源署說,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審定會是由經濟、會計、工程等相關專家學者參與組成,審定原則採納具公信力之資料及數據,如期初設置成本、運維成本等相關成本資料,並無產業推動相關參考。
另外,能源署指出,時任次長曾文生也曾經說明,遴選和競價的價差不能和國產化劃上等號,外界的批評顯然扭曲事實。
能源署說明,台灣推動離岸風電發展是參考英國、德國等歐洲成功發展離岸風電國家作法,初期藉躉購等獎勵制度,提供開發業者合理的長期誘因,待市場成熟且具經濟規模後推動競標制度,提供在地大型製造業者合理的綠電,台灣推動離岸風電模式與國際作法相同。
能源署表示,我國是出口為主的科技業大國,綠電已成為科技業國際競爭力要素之一,經濟部將持續與相關業者合作,齊心協力推動台灣離岸風電市場,以提供充足綠色電力,提供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
發表意見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留言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權益及相關違法或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之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否則您除應自負文責外,並同意本公司逕行移除或修訂您的留言內容或限制您的留言權利或封鎖您的帳號,絕無異議。前述禁止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