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利耕作區種電成效不佳,經濟部能源署日前提出「能源土地白皮書1.0版」,想規劃「國家示範專區」,整合不利耕作農地招租,並希望大規模光電開發案提出與地方多元互惠方案。寶晶能源董事長,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蔡佳晋呼籲,政府應大膽開放不利耕作區,面對北部用電多,綠能卻多在南部的不公平,也該仿效國外成立綠能基金,除業者提撥外,政府統籌分配稅款要放進去,把基金回饋給建置綠電地方。
對於不利耕種區,蔡佳晋表示,現有除北門、七股是海埔新生地,土地較大可以建置100MW以上容量外。其他農地都小,得要集結到夠大,才能做升壓站、道路饋線。但大的地主農地都契作,小土地自己做,並不容易,土地開發商也會常遇到糾紛,如沒有集中到一定的量,真的很難做。
他以寶晶地面型電站6年經驗,指出不利耕作區,大概就是15%上下面積可做光電。所以呼籲政府,應大膽開放不利耕作區,因為開放後,土地最多就是15%到 20%能做。畢竟地方其實也歡迎營農型光電,因為除有地租外,農路可被整平,還可解決農村老化問題,蔡相信最後光電設施,會與農村達成共存,不相干擾。
對於中央機關希望建置地方回饋機制,藉由地方共榮吸引支持再生能源建設。蔡佳晋贊同提高太陽能在地方的回饋金,以目前電協金(電力開發協助金)來說,只有千分之6(0.006%)並不高,提高沒問題。
但他建議,中央相對也要拿點錢出來,也就是業者出一點,政府也出一點,畢竟大家都想要綠電。另外,綠電都南部做,北部在爽,這也不對。應仿效德國提撥綠能基金,除業者提撥外,政府的統籌分配款要思考能夠進來,回饋用在綠電地方。
蔡佳晋語重心長說,光電發展要成功,需要三農,也就是農業、農村、農民兼顧,做出農村典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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