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來襲後,總統賴清德及行政院長卓榮泰立即指示採從優、從速、從簡原則全力協助受災企業復工復舊。經濟部19日表示,已放寬災害復工貸款相關申貸條件,並加碼提供半年全額利息補貼,每家補貼上限50萬元,即時回應需求,以使受災企業儘速恢復生產,減少損失。

經濟部指出,受災中小企業及稅籍登記業者,申請災害復工貸款利率由2.72%調降為2.22%,貸款金額超過100萬元均提高保證成數至9.5成;貸款金額100萬元以下一率提供10成保證,並採簡易申貸方式辦理

前半年提供貸款利息最高2.22%全額補貼,每家補貼金額上限50萬元,以全力協助受災中小企業恢復正常營運,各承貸金融機構將依據放寬後的融資優惠措施,協助取得資金。

此外,延長廠房、營業場所貸款期間為最長20年(含寬限期最長5年),機器設備貸款期間為最長7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間為最長6年(含寬限期最長2年),以減輕還款壓力。

經濟部表示,受災中小企業凡持有受災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稅捐稽徵機關、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或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經濟部委託之輔導單位出具之受災文件,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者,皆可於遭受颱風災害的次日起半年內,即明年1月24日以前申貸。

貸款相關資訊於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站(網址https://www.sme.gov.tw/)及經濟部「馬上辦服務中心」網站(網址https://fcs.cma2.org.tw/0800/0724typhoon)公布,受災中小企業可逕向金融機構申貸,也可向「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56-476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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