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商務部、海關總署15日公告,根據出口管制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經國務院批准,決定對銻相關物項、超硬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自2024年9月15日起實施。

上述公告指出,符合以下特性的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一、銻相關物項,涉及銻礦及原料、金屬銻及製品、銻的氧化物,以及金銻冶煉分離技術等。二、超硬材料相關物項,涉及六面頂壓機設備、六面頂壓機專用關鍵零部件,以及用於製造已列管的六面頂壓機設備的技術等。

公告顯示,出口經營者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出口許可手續,透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填寫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申請表並提交相關資料。商務部應自收到出口申請資料之日起進行審查,或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審查,並在法定時限內作出准予或不予許可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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