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台灣舉行的「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年會通過決議,稱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未提及台灣,也未主張中國對台灣的主權,言外之意與台灣無關。這種去脈絡化的解讀,不但對台灣參與聯合國組織活動無益,反而擴大兩岸政治對立,更違反美中上海公報與建交公報,與美國「一中政策」扞格,對兩岸關係與美中關係都是治絲益棼。

公然掏空中華民國

IPAC決議稱《2758號決議文》僅處理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並未提供「一中原則」的國際法依據,且無任何法律禁止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我們樂見國際社會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組織及活動,但若企圖以重新詮釋《2758號決議文》包裝台灣地位未定論,將決議文沒有提到台灣超譯成台灣可以加入聯合國,則是根本性否定《2758號決議文》原旨。

從兩個角度可清楚了解,IPAC決議的宣示意義遠大於實質。首先,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內文為: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其中所提「蔣介石代表」係指中華民國。

如今IPAC與民進黨政府卻企圖以1951年《舊金山和約》的台灣主權未定論為基礎,將聯合國對於中國代表權的決議與台灣脫鉤,再把1971年通過的《2758號決議文》指為「與台灣無關」。然而,依我國憲法,中華民國有效管轄領土為台澎金馬,台灣為中華民國管轄;因此,既然《2758號決議文》涉及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權利喪失,台灣豈可置身事外?假若民進黨政府堅持曲解《2758號決議文》,就是公然掏空中華民國,否定中華民國的存在。

第二,最早鼓吹「台灣主權未定論」的美國,於1971年10月聯大通過《2758號決議文》後,隔年就與中國簽署《上海公報》,其內容為美方認知到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對這一立場不表異議。說明美國不再主張「台灣主權未定論」。

自《上海公報》簽訂後,美中在一個中國基礎上,進一步於1978年簽訂《建交公報》,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1982年則簽訂《八一七公報》,美方表明無意執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政策。

激化兩岸先受其害

換言之,從《2758號決議文》到三個聯合公報,清晰表述美國一中政策的法理基礎與政策立場,此刻若要回頭以「台灣主權未定論」之名,主張《2758號決議文》與台灣無關,無疑是以去脈絡化的方式扭曲決議的精神,撼動長期以來維繫美中關係的一中政策基石。

賴政府大可繼續將IPAC的決議,視為推動「兩國互不隸屬」新兩國論的正當性,但如果這種「沒有否認等於承認」的歸謬法能成立,那麼,其實《2758號決議文》也未禁止IPAC成員所屬國家,提案讓中華民國以台灣名義入聯。坐而言不如起而行,IPAC是真心挺台,抑或各懷鬼胎空口說白話,就看包括美國、日本在內的39個會員們,是否願意抱持同一套邏輯,在聯合國提案讓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及相關機構,或至少是回到自己國內推動讓中華民國以「台灣」為名進行雙邊建交。

「只有其他國家或政府才擁有承認一個新的國家或政府的權力」、「聯合國無權認可一個新的國家或政府。但聯合國可以接納一個新國家成為會員國」。以上,是聯合國公告的「入會資格」,IPAC若要挑戰《2758號決議文》,最有力的辦法就是承認台灣是國家並建交,以行動讓台灣具備加入聯合國的條件。

試問,IPAC的會員們願意做嗎?做得到嗎?如果不願意、做不到,卻透過拱火般的決議刺激兩岸關係,讓賴政府陷入暴虎馮河式的新兩國論路線,不僅無助台灣獲得實質國際支持,更可能引來北京以更強烈的措施展現捍衛一個中國的決心。屆時,台灣將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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