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與印尼籍船員7日召開記者會,反映遠洋漁船長期積欠薪資等情形。漁業署統計,自111年10月起至今年7月止,已在國內、外港口累計檢查達1,364艘次,對於所發現具體違規個案均依法查處,有涉及人口販運等刑事不法個案,亦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決不寬貸。
漁業署表示,對於此次案例已於7月22日對該船實施勞動權益檢查,發現疑似積欠9名外籍船員薪資長達11至15個月不等。漁業署的回應作法,一是於8月2月函促漁船經營者限期給付,二是於8月6日邀集經營者及仲介機構協調進展。
漁業署表示,已獲業者允諾於8月9日前與船員結清薪資。若逾期未完成,將以仲介機構保證金抵償,漁業署將維護船員權益。
漁業署呼籲遠洋漁船經營者勿存僥倖心理,為確實保障遠洋漁船境外僱用外籍船員權益,並輔導經營者遵守法規及履行勞務契約。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除了前述檢查機制,並有船員多元申訴管道,包含該署與關懷船員團體合作,接受其轉來申訴案,對於本次關切的個案,確實是近期發現的少數個案,漁業署將依法打擊侵害船員權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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