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記者王逸芯台北報導】台灣大(3045)昨(6)日召開法說會,第二季合併營收477.4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0%;EBITDA 105.9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9%;稅後淨利為32.3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7%;稅後EPS為1.07元。113年上半年合併營收960.2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1%;EBITDA 211.7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達20%,稅後淨利62億元。
台灣大表示,第二季三大成長引擎驅動營收成長,與去年同期相比,行動服務營收年增26%,momo營收年增2%,家用寬頻用戶數年增4%。台灣大與台灣之星於112年12月1日完成合併,使得今年第二季反映合併後之貢獻,不僅合併EBITDA年增19%,合併營業利益也創下2018年以來新高,年增達11%。綜觀台灣大上半年,整併綜效顯著,電信營業利益62.3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若加計原本台灣之星的虧損,電信營業利益反而逆勢成長超過五成,合併案呈現1+1大於2的亮眼成績。
行動業務亮點方面,台灣大5G滲透率穩步上升,4G用戶續約升轉5G後月租費年增達47%。台灣大既有智慧型手機月租用戶ARPU年增達6%,四大獨門方案mo幣多、好速成(又又)、Disney+、OP響樂生活持續助攻,加上合併台灣之星的挹注,第二季行動服務營收來到160.2億元,年增26%。
台灣大電子商務成長動能穩健,momo第二季合併營收為266.6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2%;有購會員數較去年同期提升8%。另一成長引擎家用寬頻上網服務,第二季300Mbps以上高頻寬用戶數年成長高達46%。
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表示,台灣大第二季繳出了亮眼的財務績效,受惠電信本業的穩健成長,與整併台灣之星進度超前,台灣大上半年在核心電信業務之營收及EBITDA繳出亮眼成績。在此基礎之上,台灣大有信心能充分發揮合併帶來的優勢,並發展創新產品與服務來滿足更大用戶群的需求,進一步加速未來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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