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夫妻想送兒子3千萬房,贈與稅高達250萬,但透過3個動作,即評定價值低於市價、免稅額244萬、「贈與附有負擔」即房貸1千萬等,使贈與稅降為0,退休理財顧問廖嘉紅(R姐)提醒,在「贈與附有負擔」後,不能再用每年贈與免稅額,幫兒子還房貸,國稅局會要爸媽補繳贈與稅。如果兒子拿到房子後馬上出售,恐採到房地合一稅的2個地雷,到時房地合一稅810萬,會比贈與稅還高。
R姐在臉書「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表示,李先生夫妻倆決定送給兒子一間市價3千萬的房屋,如果直接給兒子3千萬現金,扣掉夫妻2人免稅額(1人244萬元),用贈與稅10%計算,贈與稅高達250萬。
為了避免高額的贈與稅,夫妻倆透過諮詢專家,運用一個聰明的計畫,將贈與稅漂亮的降為0,這是怎麼做到的?原來他們購買了這間房屋,自備款2,000萬,再辦理房屋貸款1,000萬元,由於這間房屋的「土地公告+房屋的評定現值」只有1,200萬元,他們將房屋和貸款一併贈與給了兒子。
於是贈與稅計算=贈與財產1,200萬(不是市價3,000萬)-免稅額244萬-扣除額(房貸1,000萬),透過「贈與附有負擔」,這個負擔就是房貸,漂亮將贈與稅降為0(-44萬),免繳贈與稅。
◎用3個動作,最大程度減少贈與稅:
1、市價和評定價值的落差:這間房屋的「土地公告+房屋的評定現值」只有1,200萬。他們利用了市價和評定價值之間的差距,壓縮了贈與金額。
2、每年度的免稅額244萬:進一步降低贈與淨額,有效減少贈與稅的支付金額。
3、房屋貸款的利用:將房屋和貸款一併贈與給了兒子。透過「贈與附有負擔」,贈與淨額進一步減少。
◎什麼是「贈與附有負擔」?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
「贈與附有負擔」注意2點,父母若幫兒子還房貸,將補繳贈與稅
具體來說,受贈人(李先生的兒子)需要承擔貸款,不僅僅是繳納房貸,還需辦理抵押權設定變更,即貸款轉貸(抵押權需塗銷,重新設定抵押權)。在申報贈與稅時,附有負擔可以提出銀行出具的「貸款餘額證明書」、「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等證明文件,於申報時從贈與總額中扣除,有效減少贈與稅的支付金額。
◎「贈與附有負擔」注意事項
其一、運用房貸的「贈與附有負擔」節省贈與稅,必須注意受贈人兒子有能力負擔房貸。
其二、要確實由受贈人來還房貸。父母千萬不要使用每年贈與免稅額,幫受贈人兒子償還房貸。這樣做,會讓之前做的「贈與附有負擔」房貸1,000萬,功虧一簣。
如此一來,國稅局就會認為這個房子事實上都是爸媽給的,依照「實質課稅原則」,否認貸款的真實性,貸款金額無法贈與額中扣除,補繳贈與稅。
◎房地合一稅下的省思
過去,贈與不動產是主要的節稅方式之一,但隨著房地合一稅的實施,我們需要考量的更多。否則你會發現,支付的房地合一稅,比省下的贈與稅還多。舉例來說,雖然李先生夫妻成功地運用3管齊下的策略,省下高額的贈與稅。萬一子女在取得不動產後立即出售,一次採到房地合一稅的2個地雷。
地雷1:取得成本偏低
受贈不動產的取得成本以房地評定現值的1,200萬計算,而不是市價的3,000萬。
地雷2:取得2年之內房地合一稅率45%,房地合一稅高達810萬(市價3000萬-成本1200萬)×45%。
這2個地雷導致高額的房地合一稅810萬,遠比當初省下的贈與稅250萬高。當初節稅初衷未能實現,反而要交更多的稅金。除非持有超過10年,房地合一稅率降至15%;或自用住宅滿6年,享有400萬的免稅額,房地合一稅率降至10%。
R姐貼心提醒,傳承規劃必須隨著法規實施與修改,與國稅局查核政策而調整,建議諮詢專家,避免陷入稅務陷阱。
※免責聲明:本文獲得《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授權,文中所提之相關政策和稅率,請以政府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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