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去(2023)年通過「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編列70億元,補助國民年金被保險人50%的保險費用,也就是只要在明(2025)年10月31日以前,繳納去年4月至12月份的保險費,享有「半折」優惠,最高可獲得5,337元。

不過,推出該優惠措施之後,去年4月至12月的準時繳費率(期初收繳率)也僅有41.3%,較上年度同期的40.6%微升0.7%,距離衛福部設定目標的50%目標,差距甚遠。

你知道嗎?國民年金(國保)可能罰到配偶,民眾若不繳國保保費,保險年資將不予計入,若都沒有繳費,等於沒有有效保險年資,未來也不能請領任何年金給付。

欠費會讓被保險人保險年資也不予計入, 如已逾繳納期限後才要繳納,延遲繳納期間會加收利息,也可能領不到老年年金給付、生育一次性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一次性給付與遺屬年金給付等國保福利。

國保也是台灣唯一有連帶懲罰配偶的法規,據規定,配偶必須負連帶繳納保險費的義務,初次欠費者會被開罰3,000元,之後再欠費12個月,罰鍰金額再增加3,000元,最高可至15,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若被保險人年所得達50萬以上,或個人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達500萬以上,就應自行繳納國保保費,配偶不須負擔他欠繳的國保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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