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民眾就醫用藥可近性,健保署2日宣布,10月起將於牙科診所試辦新的處方箋政策,各項藥品需明確標示「可替代」或「不可替代」,第二階段規劃明年起牙科診所處方簽應標示藥品的成分名。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新制度對於牙醫師、藥師及民眾是三贏的政策。
石崇良指出,依據國人牙科就醫習慣,超過九成以上選擇到牙科診所就醫,而牙科診所開立的處方箋則有9成9以上均釋出處方箋交由社區藥局調劑,所開立的藥品多數屬第一線抗生素、解熱鎮痛藥與消炎止痛藥等三類較為單純簡單的藥品。
新制上路之後,石崇良說明,處方箋改以成份名標示,不但方便牙醫師僅需依藥理屬性開立處方成份名,民眾也不需要為特定品牌藥品到處洽詢藥局,而社區藥局的藥師也可依處方成分及其專業推薦民眾合適的藥品。
不過對於處方箋標示方式的新變革,醫界團體擔憂若擴大於其它用藥科別,可能影響民眾用藥品質和醫師處方權,有可能違反藥師法相關規定,也容易衍生醫療究責問題。
對此,健保署補充,處方箋新制主要先試辦於牙科診所,考量西藥處方涉及慢性病或長期用藥習慣等較為複雜情境,未來是否擴大推動,還需要謹慎研議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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