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暑期打工旺季,勞動部2日提醒雇主,不論僱用學生從事兼職時或全職的工作,保障權益應與一般勞工相同,並遵守勞基法規範。未滿18歲學生,必須要有法定代理人允許證明文件,且不得無正當理由要求離職。

勞動部表示,暑期有許多學生投入職場,勞雇雙方都應避免在勞動契約簽訂與終止上有NG做法,造成權益受損。除不得無正當理由要求離職外,學生從事工作,依雇主要求需要穿著公司制服,該筆制服費用為雇主應負擔的經營成本,不得要求勞工支付,也不可以從勞工的工資扣除。

勞動部也提醒打工族,暑假打工應依契約約定工作時間出勤,如果無法出勤工作則應依公司規定程序請假,不可以任意曠職,如果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3日或一個月內曠工6日,雇主可依法解僱。

最後,勞動部補充,為增進青年學子對自我勞動權益了解,針對「青年就業」及「在學學生」勞動權益已有相關專文、簡報與影片,放置於全民勞教e網的勞動教材專區,提醒學生們及雇主可上網參閱,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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