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開庭有服裝規定,司法人員在法庭上都必須穿法袍,從法袍鑲邊的顏色,可以區分職務。法官用藍色、檢察官用紫色、公設辯護人用綠色、律師用白色、書記官用黑色。其中檢察官的法袍,雖沒有如律師有不能洗的禁忌,但關於「外勤相驗」這檔事,可是有很多規矩。包括外勤當天不會問同事有幾件,也不會問同事說「是不是今天外勤」,更不要隨意換班,否則案件連連「驗不完」,甚至引來媒體矚目的大案。
有檢察官表示,自己不會說再幾個小時就結束外勤等等的話,這樣恐怕在下班前會案件連發,驗都驗不完,或是內勤案件一直拖時間。他說,剛分發的檢察官通常有「新手運」很旺,有時會出現殺人命案。
另有主任檢察官說,相驗真的禁忌很多。他透露,自己還是菜鳥檢察官時,分發到花蓮,外勤當天一早說一句「花蓮真美,想從頭看到尾」。結果,當天相驗真的從花蓮頭驗到花蓮尾,直呼不能亂說話,否則對死者不敬,也會讓自己案件爆量。
有檢察官指出,有些人會在辦公室專門放一件相驗時穿的衣服,回到地檢署就把衣服換掉。此外,回家前會回地檢署踏一踏,或進廟宇,不能相驗完畢就直接返家。
還有檢察官表示,部分人會在辦公室放武關公,意思是要「辦大案」,求關老爺保佑辦案順利。但若是不想案件太多,可放文關公,祈求平安無事。
對法官來講,也沒有法袍不能洗的問題,重要的是分大案時不能不坐在位子上。有法官表示,法官的禁忌是上班時不能吃芒果、鳳梨,分大案時一定要坐在座位上不能亂跑,也不能討論大案的案情。若逼不得已要離開,或是去開庭,可以放個布娃娃在椅子上當替身。
有些法官會在座位放仙人掌,意思是刺刺的,案件不敢靠近。很多人會放貓頭鷹的布娃娃,因為貓頭鷹代表睿智,日文發音接近「不苦勞」。還有,不能在快下班的時幫連續章添加墨水,這樣會有蓋不完的章沒辦法準時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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