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颱凱米直撲台灣而來,氣象署已發布陸上颱風警報,預估明後(24~25日)兩天影響最劇烈,雖包括北北基宜等多個縣市,有望停課班,但勞動部提醒,「颱風假」非《勞基法》的正規假別,雇主可要求員工照常出勤,勞工也可以安全因素拒絕到班,而雇主不得給予不利處分,否則最高可開罰百萬元。
勞動部曾說明,颱風來襲時,由於各行各業性質不同,工作型態各異,天然災害發生時,企業對勞工的出勤管理應有自訂相關規範,工作性質有居家工作可能者,是否調整為居家工作,應由勞雇雙方事前約定。
原就約定居家工作的勞工,其勞務的履行,如不因颱風來襲而有影響,可以依原約定履行勞務,雇主並應照給工資;但若仍受影響,導致無法提供勞務,雇主不得予以不利處分。如因營運性質,需要勞工從事工作,除應照給當日工資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
不過,員工如果有安全上的疑慮,可行使「退避權」選擇不上班,若上下班途中,不幸因颱風被路樹砸傷摔車,可向公司申請職災,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給予職災補償,但若是交通工具或物品損壞,則不在理賠範圍。
同時,勞工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的任1轄區通報停止上班,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以事假等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
勞動部強調,若雇主未參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違反《勞基法》的工資、工時等相關規定,就可依法處以2~100萬元罰鍰。
104人力銀行則指,颱風天員工未上班,因為沒有提供勞務,企業確實可以不支薪,但多數企業會選擇支薪,且若颱風假要求出勤,因屬一般上班日而非假期,企業不需另給加班費,除非遇到休息日、國定假日,才需要另付加班費。
由於颱風假長期處於灰色地帶,由雇主自行決定是否給薪,yes123求職網日前調查發現,88.2%的受訪企業選擇停班,其中52.9%發給全薪,且有95.6%勞工、63.3%企業表態贊成颱風假法制化,也就是採有薪假的模式,調查也發現,颱風停班時,仍有80.3%勞工曾照常上班,73.7%勞工所屬雇主未提供防護措施,更有21.3%勞工曾因而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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