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核動力潛艦18日「浮航」台海,被在澎湖海域捕魚的漁民拍下身影,根據海軍司令部2019年推出「漁船目標通傳暨獎勵作法」,昨天漁民是在距離台灣本島24浬外拍到照片,依該作法可領取1萬元獎勵金;但對於拍下該潛艦的漁民是否向海軍申請獎金,軍方沒有回應。

為了掌握外艦動態,捍衛國家安全,海軍司令部5年前推出獎勵辦法,盼能透過民間力量蒐集海上外艦資訊,只要漁民在外海作業或航行期間,發現外國船艦後立即拍攝照片,打電話到海軍設立的通報專線,就會有專人與漁民聯繫。

海軍事後會對漁民拍攝的照片進行核實,若漁民通報的外國海上艦艇目標位置(如經緯度)、舷號(或船名)、艦(船)型等屬實,只要不是重複、偽冒通報,協助海軍完成不明目標辨識,就會依目標傳報類型來核發獎勵金,過程相當保密。

根據海軍懸賞資料,距離台灣本島24浬內,發現大陸軍用艦船可領3萬元、大陸公務船舶2萬元,他國籍軍用艦船、公務及科研船舶都是1萬元獎金,若在24浬外,發現大陸及其他國籍軍艦、公務船、科研船舶,則可領取1萬元獎勵金。

對於每年核發的獎金及通報資料,軍方昨表示,此屬軍事作戰機密,無法透露相關數據和掌握的船隻資料。不過,國防部長顧立雄昨在立法院備詢時透露歷年通報量,2023年僅1起通報、獎金1萬元,2022年則是3起通報案、獎金3萬元,通報數並未因提供獎金而明顯增加。

據統計,近5年來,海軍已核定39件通報案件,核發獎金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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