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審議《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通過,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限時上傳到電子發票整合平台。
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目前開立電子發票營業人54萬家,但是發現有11%的店家,約5萬8000多家會有沒有規定時間內上傳資訊的情形,晚上傳的原因是法律只規定於辦法內並未入法,如果入法商家就沒有理由超時上傳。
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該法修正過,營業人將電子發票限時上傳到加值到電子發票整合平台,除了可以防止稅捐逃漏,還能保障消費者兌獎權益,並確保買受人可以在電子發票平台查詢、接收相關重要的訊息,例如電子發票更正、作廢、會開及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
同時,財委會也通過,如果營業人不及時上傳資訊將會被處分1500到1萬5000元罰鍰,還可以按次處罰。
發表意見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留言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權益及相關違法或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之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否則您除應自負文責外,並同意本公司逕行移除或修訂您的留言內容或限制您的留言權利或封鎖您的帳號,絕無異議。前述禁止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