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林右昌2月29日宣布「虛坪改革」兩大重點,一是改進停車空間登記制,二是改進容積計算,如此可以把公設比降低至25%至30%,較現行少5%到10%,減少民眾負擔。但是不動產公會回應,若改革過大恐衝擊都更危老案。市場人士直言,建築成本是總價概念,說會降低房價言之過早。
現行許多建商把停車位灌入「大公(大公設)」,由所有購屋人共同分擔,導致沒買車位的住戶,要負擔車道公設,而買車位的人,還要再負擔一次車道公設,被扒兩層皮。內政部昨舉行新春媒體茶敘,林右昌提出虛坪改革方向,將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改進停車空間登記制度以及容積計算兩大問題。
林右昌說明,要把停車空間重新定義為「專有部分」,有獨立權狀,讓停車空間與居住公設明確區分,沒買車位的人,就不用負擔車道面積。
第二是改進容積計算,林右昌說,現有應計容積算入「一般電梯」,將修《建築技術管理規則》,改為免計容積,增加民眾可運用空間。現有的免計容積空間有一個合計上限的規定,扣除避難、救災及機電維生空間後,如果還有餘額,部分建商就會以管委會空間名義,包裝成非必要的娛樂交誼等空間進行銷售,導至市面上只剩下高公設比產品。
改革後,林右昌預計公設比可有效降低5%到10%,落在25%到30%之間。換言之,未來付出同樣購屋金額,民眾可享更多的自用室內坪數。後續與各地方、大眾、不動產建築業界、消保團體溝通後,提出最後版本。
但是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認為,目前建案公設的資訊已經透明,購屋者已可依照需要來做選擇。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直言,改變幅度如過大,對整合中的都更危老案以及招商中的公辦都更、促參案,在合建條件及財務計算上都會投下變數,希望政府能夠再跟公會多溝通。
實坪制修法,讓車道面積歸屬車位持有者,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認為,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更有利於房市發展。可是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分析,內政部採影響較小的改革方式,雖嘉惠沒買車位的人,但有車位的民眾應會發現持有坪數大增,預估建商對於公設興建將更為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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