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經理人跟單炒股亂象頻出,金管會一年內要整治!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20日宣布,近二年陸續有投信因經理人跟單炒股遭裁罰,金管會將新增7項及精進6項利益衝突防範措施並在一年內分三階段強化監理,包括拉高法令位階、修投信投顧法、科技執法,若再有違反內控情況,最高可處以罰鍰1,500萬,且若有投資人權益受損可向經理人及投信公司提告求償。

黃厚銘指出,金管會對於投信人員交易的利益衝突防範措施,現行已有「事前預防、事後交易監控及遵法宣導」等監管措施,但仍陸續有經理人涉跟單等利衝狀況發生,像是去年的保德信投信、富邦投信、前年瀚亞投信,都因此被處份,然而過去投信內控缺失只能處以糾正、警告、暫停業務,無法罰鍰,未來修法後,若內控不佳就可處以罰鍰,且最高罰度可從300萬拉高至1,500萬元。

據證期局統計,若新法修正通過,國內38家投信共計544位基金經理人及228位全權委託經理人,都在約束的範圍。

黃厚銘指出,過去基金經理人買賣股票控管、在盤中手機都要集中保管、不能用手機等若是沒落實,就只能用自律規範約束由公會去開罰,現在提高法令位階後,就是在「函令、子法」內規定,若有違反就可用投信顧法對公司罰鍰,對經理人可處以停職、減薪、解職,且就會有「背信」的問題,投資人若權益受損可對經理人「求償」。

黃厚銘指出,精進監理措施還將採「科技執法」,會借重周邊單位協助查核投信事業內控內稽機制之完備及落實情形。

黃厚銘指出,金管會將視執行的難易程度,分三階段推動,第一階段要在三個月內完成包括:加強與檢調單位合作、認識及關懷員工、建置專區宣導行為管理案例。

第二階段則在六個月內完成,包括:訂定投信事業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提高監理強度、增訂基金(全委)經理人行為遵循指引、強化運用科技管理資訊及通訊設備、持續優化檢查機制查核不法、推動投信事業導入責任地圖制度、深植道德操守意識,定期舉辦利益衝突交易之宣導或教育訓練、建置合理薪酬及獎懲制度。

第三階段因為涉及修法,規劃一年內完成。包括:提高公司罰鍰金額、借重周邊單位協助查核投信事業內控內稽機制的完備及落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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