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扣除額可望放寬,由現行五歲擴大至六歲。財政部指出,擴大幼兒扣除額適用年齡可彰顯政府重視生育問題,具政策意涵;我國少子女化趨勢日益嚴重,已成國安問題,擴大幼兒扣除額適用年齡至六歲,讓學齡前幼兒均可扣除,每名幼兒由扣除六次增加為七次,可落實政府「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
至於有立委提議取消排富規定,財政部指出,恐有擴大貧富差距疑慮,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戶超過9成適用稅率在12%以下,現行制度已涵蓋92%申報戶,倘取消排富規定,對高所得者提供較高減稅利益,恐有擴大貧富差距之疑慮,宜審慎評估。
針對提高扣除金額,財政部則認為,尚須蒐集各方意見,審慎評估。
財政部指出,為減輕育兒家庭租稅負擔,107年度起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將幼兒扣除額由每名子女2.5萬元大幅提高為12萬元,增幅達380%。考量現行政府已提供多項育兒補助,減輕育兒家庭經濟負擔,且各界對扣除金額意見不一,尚待蒐集各方意見及相關資料通盤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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