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議土地稅法的「空地稅」應比照「囤房稅」,訂定地方政府差別稅率基準,財政部部長莊翠雲2日表示,空地稅主要是由平均地權條例規範,如果各界認為有需要,財政部可以會同內政部研議。
「空地稅」的稅源是土地稅法的地價稅。但平均地權條例第26條又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私有空地,得視建設發展情形劃定區域,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逾期者按該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2倍到5倍空地稅。
莊翠雲2日赴立法院財委會報告並備質詢。有立法委員質疑,炒地和炒房一樣可以被接受嗎?財政部如果對囤房者可以要求地方政府訂差別稅率,對囤地者也應一視同仁。
財政部對此表示,有關開徵空地稅的畫地範圍、限期建築和加徵倍數等,屬於內政部和地方政府的權責。
但莊翠雲也強調,如果各界認為有需要,財政部可以會同內政部研議。亦即,財政部對於空地稅訂差別稅率,持開放態度。
另外,有不少立委聚焦房屋稅修例修正(囤房稅2.0),並詢問財政部對囤房稅2.0可能造成建商和房東把稅金轉嫁給消費者,是不是有因應措施;也有立委因而要求財政部新增房租特別扣除額。
莊翠雲表示,財政部推出房屋稅差別稅率不是為了打擊房價,而是希望房市健康發展,因為炒房的行為當然不對。
對於建商希望合理銷售期可自兩年延長到五年,莊翠雲表示,財政部提出的草案針對建商合理銷售期訂為兩年,是根據現行已實施囤房稅縣市,部分取三年、部分取1.5年,因此折衷取兩年,「合理且必要」。
莊翠雲表示,財政部希望房市銷售能合理定價,若建商要轉嫁,必須考慮市場和消費者能否接受,透過市場機制達到衡平性,進而解決轉嫁問題。至於租金支出目前是列舉扣除額,各界對特扣除額意見版本很多,要一併考量。
她也就房市是否軟著陸指出,在內政部平均地權條例和央行房市選擇性信用管制等政策下,目前預售屋呈現量縮、價盤的狀況,財政部也希望房市能慢慢走向一個健康方向,房屋可以不要成為被炒作的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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