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台北電】新華社報導,大陸決定延續部分國家商品儲備稅優惠政策,生效期間為2024年至2027年。

大陸財政部及稅務總局共同發布,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營業帳簿、對其承擔商品儲備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買賣合約,均免徵印花稅;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自用的承擔商品儲備業務的房產、土地,則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官方另有但書,對合約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繳納的印花稅照章徵收,上述房產、土地應為承擔商品儲備業務過程中,用於辦公、倉儲、資訊監控、品質檢驗等經營管理之用。(編輯:廖小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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