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矽(6223)對穎崴科技(6515)及旺矽離職員工提起違反營業祕密告訴,業經新竹地方檢察署予以起訴及台灣高等檢察署命令起訴,之後旺矽再提出新事證提出營業祕密告訴,日前經新竹地方檢察署作出不起訴處分,18日旺矽提出再議,穎崴表示,目前已在司法程序中,不多作回應,但該訴訟案不影響公司業務及營運。
旺矽先前對穎崴科技及旺矽離職員工提起違反營業祕密告訴,該案現正由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中(案號:109年度智訴字第5號、第6號,即第一案)。
之後旺矽表示,該公司以新事證,再對上開人等及其他離職員工提起營業祕密告訴,原經新竹地方檢察署作出不起訴處分,經該公司再議後,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發回新竹地方檢察署續行偵查(案號:112年度上聲議字第319號,即第二案),特此公告。
旺矽強調,該事件不影響公司營運,且對公司財務亦無重大影響,基於維護產業公平競爭以及捍衛智慧財產權之立場,該公司均已委任律師追訴上開第一案以及第二案相關被告的民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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