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此次申請年齡下修至18歲,擴大照顧租屋族群,還有四大新制,包括隨到隨辦、舊戶資格沿用、無須房東身分證字號、放寬房屋適用範圍等,無資料者可以切結方式處理等,提供每戶每月2,000元至8,000元不等租金補貼,申請流程也更加便民。

為落實照顧在外就學、就業的年輕租屋族群,申請年齡下調到18歲,另有單身補助;以台北市之學生租屋族群為例,在台北市單身未滿40歲且未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每月補貼上限為3,000元,另可再加碼補助1.2倍,申請通過後即可領取3,600元(3,000元乘以1.2倍),若租屋於桃園市者,補貼金額上限為2,400元,未滿40歲的單身青年的補貼上限則提高至2,880元。

其他申請資格包括、中華民國國民、家庭成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含父母)無自有住宅、申請人有承租事實,且所租房屋部分或全部供居住使用、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 3倍、未重複享有其他住宅相關協助方案,還有申請人僅限已成年(18歲以上)、未成年已結婚、未成年或安置教養、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者等。

除了單身青年(成年未達40歲、單身)有額外加碼補助之外,還有新婚家庭(申請日前2年內結婚)、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經濟弱勢(家庭成員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者)、社會弱勢(其餘住宅法第4條規定之社會弱勢身分)等5大類人都將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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