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歐盟將香港列入稅務不合作「灰名單」,香港近期積極修訂離岸被動收入豁免徵稅制度(FSIE),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莊瑜敏表示,跨國企業集團密切關注FSIE的發展,評估潛在稅負影響。
香港現行FSIE制度的海外資本利得課稅範圍僅限於股權交易,但歐盟認為範圍不夠廣泛,要求香港進一步完善FSIE制度,擴大海外資本利得的範圍。
莊瑜敏表示,香港政府4月已就FSIE制度有關海外資本利得相關規定修正,向相關利害關係人發布諮詢文件,要求各界於6月6日前提出建議。修訂後的FSIE制度預計將於10月提交立法會審議,並於2024年1月1日生效。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謝秉璟指出,目前香港政府已擬定的主要修訂項目有三,一是涵蓋資產、二是豁免或減免措施、三是資本利得計算。
涵蓋資產項目部分,可能包括股權(已在現有FSIE制度範圍內)、債務工具、動產、不動產、智慧財產權及外幣。
至於豁免或減免措施主要有兩項,一是豁免措施是針對於香港具實質商業活動的貿易商,其取得外國來源資本利得將可豁免課稅,但香港稅務局後續將就「貿易商」和「實質商業活動」的定義提供更多指引。
另一項為集團內部轉讓減免措施,若資產是在關聯企業間轉讓,則相關資本利得將可獲遞延。但謝秉璟提醒,為避免此減免措施遭濫用,跨國企業實體仍須符合相關反避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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