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昨表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7月將再次開辦,並改採「隨到隨辦」,同時配合民法下修成年年齡為18歲,只要年滿18歲的租屋族都可申請,並已設置諮詢專線02-7729-8003。

行政院去年核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為4年期,今年5月26日核定修正「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7月3日起將再次開辦,並改採「隨到隨辦」沒有受理申請期限;舊戶免重新申請;租賃契約免附房東身分證號;房屋範圍無資料者可切結;合格家戶回溯到申請日開始補貼。

營建署指出,這次開放申請,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在外就學、就業的年輕租屋族群,都可提出申請,實質擴大照顧。

以台北市學生租屋族群為例,在台北市單身未滿40歲且未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每月補貼上限為3000元,另可再加碼補助1.2倍,申請通過後就可領取3600元。如果同時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加碼倍數採計1.4倍,提高到每月最高4200元。

此外,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房東將住宅出租給符合住宅法第15條規定接受相關主管機關各項租金補貼者,於住宅出租期間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享減稅優惠,每屋每月免稅額度為新台幣1萬5000元,1年下來免稅額度達18萬元。

符合相關資格的房東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每月租金收入在1萬5000元以內者可以免稅;超過1萬5000元的部分,則可核實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或按財政部頒定所得年度的必要費用標準計算的餘額,申報租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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