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德能源在屏東的太陽能光電廠,遭爆料尚未取得工作許可時,就提前施作太陽能面板。經濟部能源局今天表示,查證屬實,業者確有違規,宣布依《電業法》開罰150萬。
達德在屏東的太陽能電廠,已鋪設好一大片太陽能面板,可是其施工許可卻是在4月11日才拿到,明顯是偷跑。能源局指出,該業者解釋只先行於屋頂組裝施作支架,認為支架非主要發電設備,所以取得光電設備雜項執照備查函後,即開始組裝。
經濟部呼籲光電業者,主要發電設備、附屬發電設備(包含變流器、變壓器等)、電源纜線以及太陽光電基樁、支架等附屬設施在內,皆屬核發施工許可後始得施作之工程項目,切勿於取得工作許可證前或同意備案前自行先行施工,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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