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請領年齡自勞保年金制度2009年1月1日施行日起,自第10年提高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提高到65歲為上限,現行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年滿63歲才可請領,不過自明(2024)年起,要再多等一年,才能領全額勞保老年給付,1961年(民國50年次)出生者首當其衝。
過去,法定請領年齡2017年以前都是60歲,但自2018年提高為61歲,2020年提高為62歲,2022年提高為63歲,2024年提高為64歲,2026年以後為65歲。
勞保老年年金給付有兩項資格,一是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二是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不適用增減額年金規定。
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不只關係勞工申請勞保老年年金,也關乎到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5項(請領年齡逐步提高)及第58條之2(展延及減給)規定,若提前領,每提前一年領就減領4%,最早可提前五年,減額20%;若延後領,則每延一年增領4%,最多延後五年領,增領20%。
也就是1961年出生的勞工法定請領年齡是64歲,最早可在滿59歲那年,請領減額年金,等於59歲、60歲、61歲、62歲、63歲都可請領「減額年金」。若是要領增額年金,則是65歲、66歲、67歲、68歲、69歲可請領「增額年金」。
發表意見
當您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視為已承諾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是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留言服務從事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權益及相關違法或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之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否則您除應自負文責外,並同意本公司逕行移除或修訂您的留言內容或限制您的留言權利或封鎖您的帳號,絕無異議。前述禁止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