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控外資電子投票到6日24時截止,外資國際投票顧問機構Glass Lewis 2日發布報告,全面支持由新光金公司派提名的15位董事候選人。目前改革派已拿到過半席次,但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表示,已交出委託書股東仍有「脫逃條款」,即在6日下午5點前都可親臨股務代理部撤銷委託,新光金觀迎股東親自出席股東會,捍衛自己的資產權。
Glass Lewis提出的三大理由,一是改革派雖提出新光金在總股東報酬率表現不佳以及公司治理問題,但卻未提供任何具體策略或建議,來改善新光金的營運表現,且對於改善公司治理的建議相當模糊。二是擔心改革派將會透過取得新光金的控制權,以不符合新光金股東最佳利益的條件推進新光金與台新金的合併。
三是針對雙方提名的候選人,Glass Lewis表示,改革派並未提出令人信服的論點,證明其提名的候選人能提供新光金董事會所缺乏的專業資格與知識。反觀公司派提名的候選人具備相當資格與經驗,能夠有效監督公司。
因此,Glass Lewis建議應支持公司派提名的候選人,即12位董事(李增昌、潘柏錚、吳欣儒、吳昕東、賴慧敏、彭裕民、蔡雄繼、鄭詩議、方正培、陳俊宏、邱立權、蘇哲生);及三位獨立董事(許永明、梁文菁、曾玉瓊)。
改革派則指出,對於Glass Lewis的報告感到不解且遺憾。但若觀察該機構近期對台灣股東會的投票建議,就算是議案本身與管理階層的作為極具爭議性,有害股東價值之虞,該機構依然建議支持公司派,即可了解這是該機構的一貫立場,而未針對個別公司的狀況予以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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