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請領任何給付的依據都是投保薪資,因此一旦高薪低報,不僅老年年金縮水,生育、傷病、失能、死亡給付也會跟著減少,光是生育給付一項,就相差3.88萬元之多。達人提醒,切勿因省每月幾百元保費,而影響自身權益,一旦發現未實領實保,可先主動與雇主協商,若置之不理,可逕向勞保局申訴檢舉,且雇主不得依此解調職或給予處分,是政府賦予勞工工作權的基本保障,別讓自身權益睡著了。
勞保達人張秘書在《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頻道指出,勞保不管生老病死殘,都要靠投保薪資認定,高薪低報對權益的影響很大。
但不少勞工仍發現,自己明明薪水領很多,為何投保薪資還停留在基本工資,張秘書解析,有些公司為節省人力成本而低報薪資,好處是勞資雙方繳交的保險費會低一點點,但卻是因小失大的開端。如果保低了,請領給付時領到的錢縮水,生育、傷病、失能、老年跟死亡等給付都被犧牲,嚴重影響應有權益。
以勞工負擔的保費比例來看,加保在公司的勞保費由勞工自付20%、政府10%、雇主70%,職業工會則是勞工與政府各付60%與40%。
平均投保薪資則分為13等級,最低是2.64萬元,一直到最高等級的4.58萬元,假如每月薪資所得3萬元,雇主只報2.64萬元的最基本等級,就是被高薪低報。
她以A女為例,實際薪資為4.58萬元,雇主卻以2.64萬元低報,光是生育給付部分,原本應可領到4.58萬元x2個月=9.16萬元,但以最低薪資申報則是2.64萬元x2個月=5.28萬元,兩者相差3.88萬元,所以千萬別省每月區區幾百元的保費自負額,而自願犧牲權益。
但有很多勞工反映,不是自己願意,而是雇主不願提高,員工敢怒不敢言時該怎麼辦,張秘書建議,跟主管反映或協商,主動要求根據勞保局規定,按實際薪資所得投保。
公司若仍置之不理,不願意實領實保,自救方式是準備公司正確名稱、統編、負責人全名、公司電話等基本資料,檢附在職期間的出勤、薪資等明細,詳載事發情況,逕向勞保局提出檢舉。
勞工或許擔心提出檢舉而被辭退,進而失去工作機會,張秘書表示,勞基法明文規定,勞工不得因檢舉老闆的違規行為而被解雇,公司不得解職、調職或給予其他處分,她也同步向雇主喊話,若因省錢而低報薪資,除發生職業傷害時將面臨巨額民事求償,還有連帶刑事責任,切勿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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